农夫山泉毁林取水纠纷后续:撤销微博举报者侵犯名誉权后 再与公益组织对簿公堂
原标题:农夫山泉毁林取水纠纷后续:撤销微博举报者侵犯名誉权后 再与公益组织对簿公堂
继年初陷毁林取水“罗生门”之后,农夫山泉福建武夷山年产100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风波再起。
日前,红星新闻援引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中国绿发会”)代理律师王文勇的说辞称,10月下旬,上述机构对农夫山泉(福建武夷山)饮用水有限公司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已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王文勇表示,农夫山泉的取水点距离武夷山国家公园核心区仅有700米,并计划在上游1000米处即保护区核心区架设铁丝网,对生态环境构成了巨大破坏风险,应立即停止施工项目。
11月10日下午,《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事分别联系中国绿发会及农夫山泉方面,中国绿发会秘书处向记者表示上述事件的确属实,不过,截至发稿前,涉事双方均未对采访问题进行进一步回应。
实际上,因上述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农夫山泉所陷入的官司纠纷不止这一起。相关资料显示,10多天前,就起诉毁林取水微博举报者侵犯名誉权一案,农夫山泉提出了撤诉申请被法院准许,最终法院裁定农夫山泉支付案件受理费1.3万元。
被公益组织推上被告席
“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这句由创始人钟晱晱亲自操刀,曾让农夫山泉响彻大江南北的宣传语,却在年初被公众拿出来,作为群嘲该公司的利刃。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1月中旬,中国绿发会就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文称,2019年年底,该机构接到有关农夫山泉武夷山公司在开展取水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了武夷山生态的举报,随后其工作人员现场调研,并组织法律专家和环保专家对我国现有的保护武夷山生态的法律法规研究对照,发现该取水工程的实施会严重危害武夷山生态,“如果任由该工程进行下去,将会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造成重大破坏风险”。
对此,1月15日,中国绿发会通过邮寄方式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2020年第一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状。根据起诉状,上述机构对农夫山泉进行了多项指控,其中包括在案涉项目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表及其批复中的要求,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施工破坏森林资源;案涉项目取水点位于环境敏感地带,且为了项目建设而设铁丝网的地点已经深入到了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等。
最终,中国绿发会向法院诉讼请求,立即停止农夫山泉在武夷山的取水工程施工、采取措施恢复被其非法破坏的环境原状以及赔偿由于违法施工、非法破坏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
那么,此次将农夫山泉送上被告席的中国绿发会究竟有何来头?中国绿发会官网简介写道:“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益公募基金会,全国性一级学会,长期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早在2月25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上述侵权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直到10月23日第一次开庭。
“本案应属于民事公益诉讼,一般此类诉讼可能需要两到三次开庭。在第一次庭审中,中国绿发会提交了评估申请,法院应该在评估报告出具后再次开庭。”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元熹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原被告双方发布《民事起诉状》及《答辩状》,其预测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存在三方面。
“一方面,农夫山泉武夷山公司是否合法合规取得该项目的施工许可;另一方面,项目施工是否对武夷山国家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造成了破坏;最后则是被告是否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及责任范围。”陈元熹表示。
11月10日中午,记者辗转获得一份落款时间为2020年4月5日,答辩人为农夫山泉武夷山公司的答辩状。答辩状显示,农夫山泉对于中国绿发会的相关指控均一一反驳,并称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或违法行为,“原告绿发会的全部诉请均应予以驳回”。
名誉权纠纷已撤诉
资料显示,早在2010年开始,农夫山泉便在武夷山市范围内寻找水源,2017年8月1日其与当地市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并被列入福建省重点项目。《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武夷山市政府网站发现,2017年12月,该政府曾在一份项目备案表中写到,年产100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在武夷山市洋庄工业园区内建设,建筑面积71580平方米,总投资52700万元,建设起止年限为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
然而,这一项目的进展并不顺利。时间拨回至1月初,与中国绿发会向法院递交诉讼状同一时间轴,微博用户“Qiang小Qiang”通过微博爆料称,农夫山泉武夷山公司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内违规擅自开挖便道毁坏林木,并附有大型挖掘机夜间作业的视频和图片。
一石击起千层浪,种种质疑铺天盖地,有网友甚至调侃称“大自然的搬运工”将变身“大自然的拆迁队”。彼时,针对该公司涉嫌违规擅自开挖便道毁坏林木一事,农夫山泉方面在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夫山泉在当地的做法“肯定合法合规”。
相关媒体报道,农夫山泉取水项目位于武夷山市洋庄乡大安村上游的龙井源溪,溪水从武夷山国家公园流出,武夷山市水利局批准农夫山泉在龙井源溪上建设拦河陂坝以抬升水位取水,取水管道经过村里集体用地,但该用地已租给挂牌国家4A级的旅游景区的大安源生态旅游公司用作旅游开发地,而爆料人“Qiang小Qiang”及其母亲等人持有大安旅游的股份。
据红星新闻报道,2月底,农夫山泉将举报者强雯、武夷山大安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强雯父母)以及上海东方报业告上法庭,认为“三被告联合起来捏造杜撰了‘农夫山泉毁林、破坏生态’的事实,对其诽谤贬损,侵犯了其名誉权。”此外,农夫山泉还要求强雯删除微博举报内容、赔偿512万元名誉损失费及公开道歉等。3月初,该案件得以立案,期间由于疫情原因在8月27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两个月后,农夫山泉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被法院准许。
11月10日,记者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强雯,欲了解该案件的详细情况,但截至发稿前未得到相关回应。记者留意到,当初其爆料农夫山泉毁林取水的微博内容仍被保留,11月3日,其还转载了有关农夫山泉名誉权纠纷案已撤诉的相关新闻。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DF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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